王海打假董宇辉!带货土豆0.42元收购,卖4.58元,与辉同行回应了 陇西县某幼儿园使用发芽土豆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粉条案
王海打假董宇辉!带货土豆0.42元收购,卖4.58元,与辉同行回应了 陇西县某幼儿园使用发芽土豆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粉条案,
王海打假董宇辉!带货土豆0.42元收购,卖4.58元,与辉同行回应了
现如今最火爆的网购方式就是直播卖货了,大家都在拼流量,主播们铆足了劲儿,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但在巨大的市场之下,其实有不少的问题。
这不,知名主播董宇辉因直播讲解居里夫人“翻车”事件余波未平,又深陷“有机土豆”的售卖争议,先不说是不是真有机,这每斤四毛二的收购价到了董宇辉的直播间,直接翻身十倍卖每斤4.58元。
这一次,董宇辉该怎么解释?
董宇辉被打假
真假有机土豆
董宇辉作为“东方甄选”直播间走出的“文化名人”,其儒雅的谈吐、诗意的带货风格,吸引了大批拥趸。然而人设不是万能的,知识的漏洞、产品的质量,都会成为“翻车”的导火索。
10月22日,著名打假人王海再度将矛头直指董宇辉,称董宇辉在直播间售卖的土豆存在虚假宣传,以“有机”为噱头,高价售卖普通土豆,质疑其利用消费者对“有机”的追求,牟取暴利。
王海打假
事件一经曝光,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巨大的舆论涌入了董宇辉和其背后的“与辉同行”直播间。一时间,“文化人设崩塌”、“直播带货水太深”的评论充斥网络,董宇辉苦心经营的“文化人”形象也岌岌可危。
王海揭露,董宇辉在直播间卖土豆时,虽然没有直接说“有机”两个字,但引导大家去看产品详情页。消费者点进去就能发现合作供应商的页面上清清楚楚写着“有机土豆,不使用化肥和农药”,还详细介绍了土豆的有机特点。
商品链接主页
出于对董宇辉的信任,大量粉丝下单了这款有机土豆。可王海调查却发现,该供应商获得有机认证的土豆产量仅为32.38吨,而董宇辉直播间销售了6.6万单,经过初步核算后卖出的土豆总重量在165吨以上。
也就是说,董宇辉直播间售卖的土豆中,绝大部分并非真正的“有机土豆”。董宇辉在直播间避免提到“有机”这两个字,而合作供应商在产品链接中大肆宣传“有机”,是否是在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董宇辉是不是为了不担责任?
供应商证书
面对消费者的疑问,“与辉同行”的官方客服只说会详细记录并反馈,并没有直接回答“有机土豆”是否真的有机。而合作的供应商表示,他们从未把这种土豆宣传成有机产品,价格都是明价,如果产品有质量问题,他们愿意全权负责。
供应商宣传视频
不仅如此,购买了这款土豆的顾客也反映,收到的土豆包装上没有看到任何有机的标志。根据国家的规定,销售有机产品时,包装上必须有相关有机认证机构的标志。即便是董宇辉没有提到有机字样,但供应商在商品链接标明“有机”就已经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了。
土豆
此外,还有消费者对董宇辉在直播间描述的种植环境提出质疑。董宇辉在直播间里说,这款土豆是在树叶和草根慢慢腐烂后形成的富含腐殖质的土里种出来的。而在供应商的宣传页面上,图片显示的是一片平坦的土地,根本没有树,和董宇辉描述的场景完全不同。
媒体报道
王海在发现这些情况后,还找到了当地的土豆种植户,经过询问,确定这家种植户的土豆是卖给了董宇辉直播间合作的供应商,收购价为每亩1500元。
根据种植户提供的亩产3500斤土豆的数据,可以算出来供应商每斤的收购价仅有0.42元,可这些产品进了与辉同行直播间,身价直接翻十倍,变成了每斤4.58元,这样巨大的差价让很多消费者难以接受。
王海打假
众所周知,董宇辉除了文化人这一点,还是靠着“助农”出圈的,董宇辉每次的带货商品价格都不算便宜,但粉丝们都是冲着董宇辉这个名字,以及“助农”这个旗号下单的,并没有太过在意价格贵这个问题。
但根据这次的有机土豆事件来看,董宇辉的“助农”更多的还是个噱头,这中间的差价要么是被供应商赚去了,要不就是被与辉同行直播间赚去了,总之是没有落到辛辛苦苦的农民手里。
“假助农”、“打擦边球虚假宣传”,无论是哪一点,消费者都是无法接受的,与辉同行跟供应商的解释并不能解决消费者的疑问。
董宇辉带货水果
“有机土豆”事件也将农产品有机认证体系的漏洞暴露无遗,借助这次事件,王海也为网友进行了“有机科普”。
“有机科普”
很多人都不知道,事实上“有机转换”和“有机认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机转换是指生产者从常规农业生产体系向有机农业生产体系转换的过程,该过程需要经过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能最终获得有机认证。
在转换过程中,产品只能当作普通产品销售,不能用“有机”这个词来宣传。但在现阶段有机认证体系存在监管缺失,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部分企业钻空子,利用“有机转换”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他们往往在产品包装或宣传中使用“有机转换”、“无农药”、“无化肥”等字眼,误导消费者将其与“有机产品”等同。董宇辉“有机土豆”事件中的合作供应商,就涉嫌利用“有机转换”进行虚假宣传。
这家公司公开的五个土豆种植基地里,只有其中一个基地拿到了有机认证,这意味着该公司在“与辉同行”直播间售卖的土豆中,大部分都处于有机转换期间,不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
然而,该公司却在产品链接中大肆宣传土豆的“有机属性”,并在客服回复中明确表示产品为“有机”,涉嫌误导消费者。
媒体报道
有机认证系统的混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严重影响了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要杜绝“有机土豆”事件的再次发生,就必须加强对有机认证体系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在最近一段之间各大网红接连翻车,这提醒着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不要去轻信“明星带货”、“网红带货”,在他们的心理,赚钱还是首要的。因此我们在购买商品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一些宣传语或者低价而洗脑,选购物美价廉的商品。
陇西县某幼儿园使用发芽土豆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粉条案
陇西县某幼儿园使用发芽土豆
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粉条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17日,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陇西县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幼儿园蔬菜区摆放发芽土豆半袋(7斤),未发芽土豆约二十斤;在食品存放货架上摆放2袋半粉条(8斤),该粉条外包装袋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商的相关信息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
该幼儿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之规定。该幼儿园已构成使用发芽土豆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粉条的违法行为。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日常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食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陇西圈子法律顾问
来源:陇西市场监管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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